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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1年和田地区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和田信息网 2011-11-16 10:57:33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综合测试》;

(2)专业科目:报考卫生(含计生)系统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非专业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如:财会、计算机、法律等),其他系统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卫生、计生专业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其它科目答题语种由考生自选;

(5)用维吾尔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其考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6)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的限制,笔试免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成绩以满分计算。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3)报考卫生(计生)系统的考生取得助理以上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医生和护士岗位的,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11年12月4日

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12月13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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