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0日上午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查询成绩。
(六)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报考技术保障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测试。
(七)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公务员网”、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薪酬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2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57,32511358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6228888×6
监督电话:2402255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1.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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