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用工管理
同业人员根据原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等进行安排(需提供从业证明);非同业人员系派遣制,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即与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及下设支行工作,工作满一年后,视工作情况不低于50%的派遣制员工可转为九江银行宜春分行正式员工。
五、招聘程序
1.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与工作始终。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进行笔试、面试,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未接到笔试、面试电话通知者,即为未入围,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资料及信息,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将严格保密。招聘过程中,九江银行宜春分行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多次投报九江银行或九江银行村镇银行的人员简历不再接收;
4.未尽事宜,由九江银行宜春分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