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云南正文

云南曲靖市2012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公告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2013-3-5 14:4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6月30日。

二、年审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2012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驻滇部队用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以及其它有用工行为的单位都必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及其所属或控股的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和经本市其它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它有用工行为的单位。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在本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本县(市)区其它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它有用工行为的单位。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按照与中方合资、合作企业的隶属关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三、年审内容:2012年各用人(工)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重点:劳务派遣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及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有建设项目的用人单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情况。

四、年审方式:全市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采取书面报送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可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下载年审公告和审验报表,进行自查,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按照分级管辖参加年审。

五、报送材料: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原件;2.审验报表(如实填写)、用人单位报审人员的身份证;3.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和审验证;4.招用工录用登记名册,招用外国或台港澳人员的出示《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出示离退休证、聘书,聘用兼职或外单位在册人员的出示原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及聘书;5.劳动用工登记证、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登记表、集体合同;6.2012年1、4、7、12月的工资发放表原件;7.《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8.有建设项目的用人单位提交建筑工程合同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的缴存凭证;9.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表、参保人员名单、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费用往来凭证;10.有特殊情况的单位提交相应的资料或书面报告。

六、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66号的学习,积极参加我局举办的普法讲座。对逾期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市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办公室电话(传真):6153826,年审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楼五楼(麒麟花园旁)。

县(市)区级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为:麒麟区8965176、沾益县3167810、陆良县6216077、富源县4612886、宣威市6189682、罗平县8210733、马龙县8882596、会泽县5125539、师宗县5759271。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