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随笔试结果一并公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测评要素: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结束后3日之内,在我所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并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东路23号3楼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048871转351或87044463
联系人:邱老师电子邮箱:shmtqwy@163.com.
监督电话:0571-88903330(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88903371(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