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从业理念、分析判断能力及综合处理事务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在指定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省府一号楼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053760,87052598
联系人:王闻丹
电子邮箱:fgs_zp@163.com
邮编:3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