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天津今年仍允许考生申请复核高考分数。考生收到市高招办发出的2010年高考成绩通知单后,如对本人的高考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分数。申请复核分数的考生须于6月26日12时前,到报名所在单位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数学科目的复核范围限于答卷各题分有无漏评、漏登、错登、错加,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复核范围限于答卷各题分有无漏评。
考生办理复核分数申请时,须出示本人考生证,填写“考生复核分数申请单”,写清本人姓名、考生号、准考号、申请复核科目,同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
在今年高考试卷评阅中,各评卷点按照“给分有理,扣分有据,标准如一”的原则,采取了流水作业、双人双评和专家裁决等办法,加强评卷过程的复查和抽查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保证考生高考成绩的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