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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建高考被录取新生明起领档案

来源:厦门网 2007-8-7 11:43:58

本报讯 (记者 佘峥)从明天开始,被高校录取的新生要去领纸质的档案(报考材料),并自己带到高校去。
    从8日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考生均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的区招办,核对由省高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名单,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本报今日在“家有读书郎”在线聊透透(http://sz.xmnn.cn)介绍各区招办的地址和电话。
    思明区招生考试中心昨日提醒说,思明区的考生还要携带社区证明,即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拿到社区盖个章。
    区招办昨日提醒说,那些已经被录取但是不准备报到的高考考生,可以不必前去领取档案,明年则按社会考生身份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报名,如果明年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和今年学校所在地招办不是同一个,则由户口所在地区招办开证明去调档。

厦门各区招办地址电话

区别
地址
电话
思明区
区招考中心,厦禾路137号六楼(大同小学附近)
2684505、2684506
湖里区
区高招办,湖里荣华大厦天马阁1B(湖里区政府对面)
6027773
海沧区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二号楼一楼办事大厅)
6053660
集美区
区高招办,杏林纺织路18号集美区成人教育中心
6079158
同安区
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内75号,区招考中心
7022793
翔安区
翔安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新店中学内)
 
788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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