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以办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为目标,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深化招生改革,推进规范管理,扎实做好服务,加强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保证招生考试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努力为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为此,现就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理,切实保证考试安全
切实抓好考试安全工作始终是高考的第一要务。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坚持把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试(答)卷的运输、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等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杜绝失泄密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试(答)卷安全保密高招办主任负责制,逐级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人,确保试(答)卷运输、保管等环节的绝对安全。考前,要组织安全保密专项检查,由当地国家保密部门牵头,公安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参与对每一个试答卷保密、保管室进行检查验收,并颁发允许使用的文函证书,确保所有试(答)卷保密室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监控设备运转正常。对于没有通过验收,又未能在存放试卷前整改合格的,由设区市招委会指定邻近县(市、区)的保密室作为保密材料存放点。要积极协同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人员从快从严查处。要完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确保应急时工作预案能立即启动并有效运转。要建立并落实有效的值班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二、精心组织,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高考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精心布置,认真组织,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高考顺利进行。要按照国家规范化考点标准和省里统一要求建设好今年新增加的考点。要重视对考点网上巡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加强对高考外语听力测试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考试期间网上巡视和外语听力测试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要协调公安、信息、卫生、宣传、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各部门,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保障机制,加大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为考生参加高考创造良好的综合环境。各地特别是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提早着手,研究制订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预防暴风雨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确保高考正常进行。
三、严肃纪律,努力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维护高考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是当前面对高考环境日益复杂、不正之风干扰增多的新形势下,各级招委会和招生考试机构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和必须努力完成的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考风考纪考区主任负责制,认真组织考生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并进行考前的诚信考试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认真做好有关考试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高考违纪舞弊行为,积极营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良好考试氛围。要加大考试期间巡考、督考工作力度,尽早发现和严肃查处替考、雇人代考及大面积舞弊等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的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高考网上巡视系统的作用,鼓励各地配备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团伙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要加强对监考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坚决杜绝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等恶劣行为。
四、规范管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
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加强招生管理工作,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提高考生和社会对高考高招工作的满意度。要全面推进高招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自觉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做好高校招生的各项工作。要积极运用教育部开通的“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和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以及其它考生须知、应知的事项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考生资格及录取名单的规范化公示和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招生环境的综合治理,切实采取措施解决高校违规招生问题,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招生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维护招生的正常秩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未经省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为了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今年我省将改进考生志愿填报管理办法,即由原来一次性填报本、专科志愿,调整为本、专科分开,先填报本科志愿,在本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专科层次的志愿。同时,为了确保高职高专院校能够较好地完成招生计划,将于9月中旬开展高职高专院校的补充录取工作。各地和各高等学校要根据这一调整,提早做好工作安排和社会宣传工作。
五、加强内部管理,促进高校招生工作健康发展
各单位要注意加强内部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重点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各类违规行为和渎职行为,努力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同时,各级招生委员会应高度重视招生考试队伍的建设,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安心地尽职尽责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诚信教育、服务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注意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工作认真的招生考试队伍,为我省高校招生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坚强的保障。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