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纪律
带走草稿纸取消成绩
不要以为自己不作弊,就不会违反考场规则。因为,可能在无心中也会导致自己违反规则,商报把考生容易犯的错误列举出来,希望能给考生有所提醒:
以下行为之一,可认定为考试违纪:1、携带和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结束后继续答题的;3、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4、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之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形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需要提醒的是,考生有所列的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以下行为之一,可认定为考试作弊:1、故意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电子设备或利用其他工具、方式传递试题答案、信息的。
评造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基本雷同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该情形后,将认定直接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处理上, 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
需要提醒的是,在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上,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