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内统招《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介绍
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闽政办[2008]59号)、《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08]50号)及《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1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积极与台湾亲民技术学院开展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该项目的优势在于:
1.国家计划内统招:
纳入国家计划内统招,学生所有待遇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一致,入学后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毕业后发放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开具报到证等有关证件。
2.学费标准统一:
录取该项目的学生学费标准与对应专业一致,以旅游管理专业为例,《旅游管理 (观光休闲事业管理方向)》(闽台合作项目)与非闽台合作项目《旅游管理》专业的学费一致,均为7500元/年。
3.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与台湾亲民技术学院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台湾亲民技术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办学水平较高,学校位于台湾苗栗县,现有科系二十四个,专业配套齐全;学院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或助理教授职称占全部教师的80%以上,各科系广泛采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深入贯彻校企合作,依托产业优势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4.专业特色彰显:
通过科学分析我省高职学生就业前景,我院积极引进台湾亲民技术学院优势专业来填补省内紧缺人才培养空白,将市场需求较大的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动漫设计与制作等特色专业,与台湾亲民技术学院观光休闲事业管理、行销事业管理、数位媒体设计三个专业相对接。
5.教学资源丰富:
该项目1/3的专业课程从台湾地区聘请优秀师资,1/4的课程采用台湾地区优秀教材,还将组织观摩台湾地区“双元制”教法,以期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6.就业前景看好:
学院依托与在闽台企的合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整合两岸高职院校和两岸企业的力量共同参与,缩短学生与社会、企业距离;试点专业学生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教育模式,在第三学年按照台企岗位需求,进入企业接受岗位认知、在岗学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学生毕业后将学院将负责推荐进入在闽台企就业。
7.选拔优秀学生赴台研修:
在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运行过程中,我院将组织优秀学生赴台交流。与台湾地区高职学生共同学习生活。此外,在闽台合作专业的教学中,经学院与台湾合作院校认定,思想政治合格、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条件良好,并自愿赴台研修的学生,学院将采用“2+1”模式组织赴台学习一年,赴台学习期间的费用按台湾高校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