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于1999年始开展单独招收台湾学生工作,至今共有八所院校即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可以对台湾学生实行单独考试、单独招生。
福建与台湾仅一水之隔,闽台两岸人民习俗相近、语言相通、血缘相亲,历史以来交往频繁,情深似海。近年来,来闽求学的台湾学子逐年增多,教育部考虑到闽台两岸人民的特殊关系和历史渊源,特批福建高校单独招收台湾学生,为台湾青年来闽学习开了方便之门。
福建的高等院校将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热情的后勤服务,并以便捷的报考方式满足台湾学子来闽求学的愿望。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台湾青年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
全年受理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报名。
三、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历证明;
2、本人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影印件);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四、报名考试费:300元人民币
五、报名地点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只招中医学专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电话:0086—592—2182451、2186211
传真:0086—592—2093346
E-mail:
xmuoec@jingxian.xmu.edu.cn
http://oec.xmu.edu.cn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邮编:362011
电话:0595—22693649、22692926、22692226
传真:0595—22691575
E-mail:
zsb@hqu.edu.cn
http://www.hqu.edu.cn
福州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523号
邮编:350002
电话:0086—591—87893162、87893306
传真:0086—591—83713229
E-mail:
fao@fz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8号
邮编:350007
电话:0086—591—83434244、83533795、83465370
传真: 0086—591—83413268、83442728
E-mail:
haiwai@public.fz.fj.cn
http://www.fjnu.edu.cn/iccs/cviccs.htm
福建农林大学海外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
邮编:350002
电话:0086—591—3789183
传真:0086—591—3727618
E-mail:
oec@fjao.edu.cn
http://oec.fjau.edu.cn
福建医科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邮编:350004
电话:0086—591—22862320
传真:0086—591—22862320
E-mail:
fjmutb@fjmu.edu.cn
http://www.fjmu.edu.cn
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汇路183号
邮编:361021
电话:0086—592—6185566、6182918
传真:0086—592—6182928
E-mail:
oec@jmu.edu.cn
http://www.jmu.edu.cn/oec
福建中医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
邮编:350003
电话:0086—591—83570276、83570257
传真:0086—591—83571164
E-mail:
hwxy@fjtcm.edu.cn
http://www.fjtcm.edu.cn
东方教育联谊会
地址:香港湾仔洛克道368号国家大厦21楼D座
电话:00852—28914556
传真:00852—28936824
六、报名办法
1、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
2、函报,可将报名材料寄往拟报考的相关院校;
3、网上报名,在参加考试前补交有关材料。
七、考试
(一)科目
1、各类考生均参加语文、英语、数学三科考试,并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计入总分。
2、面试内容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自行确定。
3、各科(包括面试)成绩满分均为一百分。
4、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福建招生考试网纲》,由福建省高等院校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二)时间
1、每年举行两次考试,分别在6月25日—26日和8月25日—26日。
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6月25日、8月25日 |
9:00—11:30 |
语文 |
14:30—16:30 |
数学 |
6月26日、8月26日 |
9:00—11:00 |
英语 |
14:30—16:30 |
专业面试 |
2、单独招收的院校也可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增加考试次数。
(三)地点
由考生所报考的院校具体安排。
八、录取
1、凡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院校将在考试后两周内向考生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上网向报考院校查询录取结果。
2、凡参加入学考试者,其成绩低于当年录取线30分以内的,可进入所报考的院校读预科。学习一年后,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本、专科专业学习。
3、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被报考院校录取的考生,仍可选读福建省其它七所单招院校,其考试成绩可作为其它院校录取的依据。
九、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对学生进行身体复检,有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者,取消入学资格;因其他生理原因受专业限制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十、学籍管理
1、学生在校期, 间,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管理,并可免修政治理论课。
2、采用学分制管理方式,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者,发给毕业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毕业生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
1、台湾学生仍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考以上八所大学和福建省其他高等院校。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台湾学生来闽高校学习仍可免试入学,插班试读。
3、各招生院校于考试前开设考前辅导班,为参加考试的台湾学生安排迎考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