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福建警察学院 招生考试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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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省公安厅领导下,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省招生办、省公安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领导和具体组织招生工作。面试地点设报到政审组、面试组、体能测试组、后勤保卫组、监察仲裁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组设组长一人,负责本组工作。各工作组聘请政治过硬、作风正派、工作负责、业务熟悉的教师为工作人员。 (一)面试报名: 1、面试对象为已报名参加今年高考的本省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运动鞋。 2、报名时间:2007年 5 月 25日—— 6月5日 3、报名方式:(1)信函报名: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www.fjjcxy.com下载面试报名表,或到各所在县(市)招生办索取报名表,填写后于2007年5月31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同时到当地邮局汇出招生面试体测费100元(汇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收,邮编:350007,并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填写“面试费”字样),请考生保存好汇款凭据,面试报名时需随带,以便核对并换取发票。(2)现场报名:考生可在2007年5月25日——5月31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并缴交招生面试体测费100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6月17日至6月21日。 各设区市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面试地点: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三)面试程序和方法 招生面试工作按血检、面试、体能测试顺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面试一次,不得重复面试。具体方法如下: 1、血检 血检由专业医务人员负责,检验有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不要求空腹)。考生按医务部门规定交血检成本费10元。血检不合格者,不参加面试与体能测试。 2、面试 血检合格者填写面试表后持身份证、准考证,分组参加面试。每位考生交面试费100元。面试不合格者,不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 考生面试合格后,按照体能测试三个项目分组测试。每项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试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场向在场的监察人员提出。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每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在当天连续完成三项测试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提出缓测申请)。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如发现身体和政治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重要情况等违反招生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四)政审 省招生办公布最低分数控制线后,达到本科、高职高专最低分数控制线且面试合格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领取《政审表》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县级公安机关按《2007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审查后,统一于7月1日前寄达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邮编:350007)。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在本、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院对血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成绩在投档线以上(投档线按计划招生数的1:1.2比例确定)的考生中全省统一择优录取。 2、网络安全与监察专业在上线考生中参考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特警专业在上线考生中参考体测成绩择优录取。 4、招收女生比例控制在总招生数的15%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