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08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 |||||||||||||||||||||||||||||||||||||||||||||||
华侨大学创办于1960年,是国家重点建设部委直属公办的综合性大学,是2003年首批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的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中国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现任校长为中国著名数量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吴承业教授。建校四十八年来,华侨大学培养的8万余名毕业生遍布海内外,其中来自4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校友3.7万余人。 华侨大学位于福建省,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泉州市和获得联合国最佳人居奖的中国海上明珠——福建省厦门市分别设有校区。 华侨大学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和“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形成了“宽容为本,和而不同”的校园精神。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和预科等层次完整的办学体系,包括近百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58个学士学位课程。学科门类涉及理、工、经、管、法、文、哲、史、农、教育等10大类。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及中国教育部工程中心,现有19个学院(系),目前各类在校学生2.5万余人,其中包括来自30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学生3000余人。 学校的教学基础设施完善,实验室设备先进,图书馆馆藏图书文献数据105万种、208万册,具有中国大陆高校一流的学生宿舍和餐厅,学习生活环境舒适优美,是海内外学子求学的圣地、成才的摇篮。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 招生专业、学制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美术学2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招收文史、理工类考生。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具体以最后下达各省级招办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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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简介 美术学院(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 ▲艺术设计专业(设视觉传达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室内设计3个方向)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版式设计、商业广告、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网页动画设计、人机工程学、工程材料、产品设计、模型制作、公共空间设计、园林与景观、环境艺术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 就业方向:主要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美术学专业(设油画、中国画2个方向) 主要课程:素描造型基础、风景写生、油画肖像、油画材料技法、油画专题研究、油画人体、油画创作、艺术考察、中外美术史、白描、水墨人物写生、山水画创作、写意花鸟、重彩画、书法等。 就业方向:主要在教育业、科研单位、画院、广告业、文化艺术事业单位从事油画创作和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建筑学院(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 ▲艺术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设备、装饰材料、装饰构造、景园设计史、观赏植物学、艺术设计理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就业方向:在建筑、城规及相关部门从事建筑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及相关的科研、教育、管理与开发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者,均可报考。 四、考试方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 专业考试 1.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联考成绩 福建省、江苏省、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四川省、重庆市和广西自治区等8个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凭所在省份的美术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2008年,我校在辽宁省、山东省、湖南省和安徽省设立4个考点,符合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若所在省份招办有组织美术专业联考,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可按规定时间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到现场参加考点的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辽宁省、山东省、湖南省和安徽省四个省份的考生,不允许跨考点报名考试。 (1)考试报名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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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应缴资料 欲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报名考试手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一概不予退还): ①交验所在省(市)招生部门发给艺术类《报考证》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交验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③另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证件近照3张。 说明:若考点实行网络报名,考生可不必交复印件及照片。 (3)考试科目及专业考试纲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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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①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或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上的报名号)、有效联系电话(含区号)和地址等。报名时若暂时无法提供考生号者,须于2008年3月25日之前以函件或传真的形式,将姓名、省份、报考专业和考生号提供给我校招生处。 凡由于上述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提供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②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③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二)文化课考试 考生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高考。 五、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发放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08年3月下旬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公布,考生凭我校美术类专业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4比例签发《专业课合格通知单》,《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将在4月初邮寄给考生本人。凡未收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者,即未获准填报我校的志愿,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专业课合格通知单》报考我校。 六、志愿填报 凡参加华侨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方可填报华侨大学美术类专业志愿。 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华侨大学美术类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以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录取时考虑数学单科成绩。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与生活费用(收费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币种: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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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校区学生宿舍全部为四人间公寓。 九、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本简章解释权归华侨大学招生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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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网址:http://www.hqu.edu.cn/zsxx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362021) 电话:0595-22693646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361021) 电话:0592-6162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