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将尽量满足考生本人的专业志愿。
◆2008年录取情况详见往年情况栏
◆特别提示
为服务考生,我们将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2009年招生志愿填报咨询会”,诚邀广大考生及家长参加。
填报志愿期间学院将在招生网上开设网络咨询平台,同时学院还将派出招生宣传老师赴各地咨询,咨询地点届时将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