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09年招生咨询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2009-6-21 18:40:58

2009年招生咨询
 
 
 

一、    如何报考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根据《2009年福建省普高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美术类考生可以在6月28日填报志愿时填报我院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专业。文史、理工类考生可以在6月28日至30日在本科三批填报我院各专业。

二、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奖助学金如何设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一、二、三等奖,金额分别为1500元、1000元、500元,评选比例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3%、7%、10%。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5%的特困生每人每年3000元,15%的贫困生每人每年1500元。

三、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招收哪类语种的考生?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四、文凭发放?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颁发的是在教育部实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授予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东方学院参照教育成本收费,并报省物价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收费许可证号:闽K06940)

学  费:各专业具体收费详见招生计划表

住宿费:1000元/生、年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