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合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到军区部队工作;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收专业技术类学员体检标准。
录取
国防生的录取在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后续批次高校的录取。
考生参加由各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与军队院校招生同步进行),经考核合格,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应与南京军区、华东交通大学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问题解答
1、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国防奖学金是国家义务性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等三部分构成。目前,国
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杂费3000元,由军队按学年直接与学校结算,计入学生应缴纳学费、杂费总额;生活补助费2000元,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200元/月,2月、8月不发放)。
2、国防生毕业后的分配去向、工作性质及待遇如何?
南京军区国防生毕业后,全部分配到军区驻华东五省一市(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江西、上海)境内的部队,第一任职主要是安排在师以下部队指挥或技术岗位。毕业国防生在首次授衔、定职定级、住房公积金发放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均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