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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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3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

来源:同济大学 2013-4-27 10:46:08

 同济大学创建于1907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首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在百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同济大学始终注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往”四大功能均衡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90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138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约38500人,其中本科生约187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约17300人。另有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800多人,各类留学生3600多人。校园占地面积3850余亩,分布于四个校区。

    目前,同济大学已基本构建起了“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整体框架,学科设置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医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哲学、艺术、教育学等10大门类。

    同济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点31个,博士后流动站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9个,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点5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工程硕士授权点26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拥有3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2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其中14个涵盖在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3个国家培育重点学科,19个上海市重点学科。

    秉持“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研究生教育为强校之路”办学方针,同济大学始终把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崇高使命和责任,确立了“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孕育形成了“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的校训和以“同舟共济,自强不息”为核心的同济精神。

    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同济大学始终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努力使每一位进到同济的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学习、熏陶以后,具有鲜明的“同济特色”,即具有“工程基础、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四个方面的综合特质。

    学校强调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团队协作精神与踏实勤奋作风的培育,毕业生历来广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长期居于国内高校前列。

    2010年,作为国内首批试点高校,同济大学开始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积极致力于“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律师”等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担任“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中方秘书处,并作为主要单位发起成立了“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盟。

    同济大学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在对德为主的合作基础上,发展为以对欧洲合作为中心的战略布局,拓展北美、辐射亚非,建立起有特色、全方位、主动型、高水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体系框架,形成了具有同济特色的国际化模式。

    学校先后建立了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中德工程学院、中意学院、中芬中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和研究中心(上海)、中西学院等8大国际合作平台。

    与此同时,学校不断拓展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境)外著名高校、知名企业的合作,目前已与200多所海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众多国际著名企业共建了研究中心。

 

一、报名资格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

    1、参加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

    2、参加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

    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3年计划在香港地区招收免试生15名。招生专业(类)目录详见下表(以2013年最终确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学院

招生专业(类)

学制

含专业或方向

经济与管理学院

社会科学试验班(管理学类)

四

工程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行政管理

社会科学试验班(经济学类)

四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工科试验班(建筑类)

四/五

建筑学

建筑学(室内设计)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城乡规划

五

 

风景园林

四

 

设计创意学院

工科试验班(设计类)

四

工业设计

艺术与传媒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四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

土木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土木类)

四

土木工程

地质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工科试验班(测绘类)

四

测绘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交通运输类)

四

交通工程

交通运输

物流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四

环境工程

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材料类)

四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机械能源类)

四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业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汽车学院

车辆工程(汽车)

五

 

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

车辆工程(轨道交通)

四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计算机类)

四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

工科试验班(电气信息类)

四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软件学院

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

四

软件工程

中德工程学院

工科试验班(机电类)

四

机械电子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汽车服务工程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科学类

四

生物技术

生物信息学

医学院

临床医学(七年制)

七

 

临床医学(五年制)

五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五

 

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

理科试验班(海洋工程类)

四

地质学

地球物理学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力学类)

四

飞行器制造工程

工程力学

数学系

理科试验班(数学类)

四

数学与应用数学

统计学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理科试验班(物理学类)

四

应用物理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化学系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四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外国语学院

德语

四

 

英语

四

 

日语

四

 

法学院

社会科学试验班(法学类)

四

法学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社会学

人文学院

社会科学试验班(人文社科类)

四

哲学

文化产业管理

汉语言文学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考生在2013年5月6日至6月6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2013年6月7日至30日期间,至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⑴ 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⑵ 考生电子相片(JPG格式,大小为168*240像素,10K以内);

    ⑶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⑷ 学习证明材料: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明、校长推荐信、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学生学习概况。

    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四、录取原则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科目必须达到六科及以上;四个核心科目的入学要求为4、4、4、4,即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通识教育均须达到第4级;此外,需在甲类20个选修科目或丙类6个其它语言科目中,参加至少两门选修科目的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第4级。

    香港中学会考科目必须达到六科及以上;中文、数学、英文为申请我校所有专业(类)的必考科目;会考成绩四科及以上为A。

    2013年7月,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视具体情况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经历、面试表现,结合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013年8月上旬,通过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五、所需费用

    香港地区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人民币5000元,其中建筑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人民币60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人民币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人民币16000元,中德工程学院专业每年预收人民币15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每年人民币600-1500元不等。

 

六、奖助学金制度

    学校对录取的香港地区免试生设立新生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人。同时学校为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包括:学习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国家奖学金、校外奖学金(由企业及个人等社会捐赠)和其它奖学金(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三好系列体育单项、优秀毕业生)等。此外,学校对贫困学生有一定额度的助学金资助,学生在学期间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七、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八、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行政南楼124室

    邮编:200092

    电话:+86-21-65983643、65984247

    传真:+86-21-65980174

    网址:http://bkzs.tongji.edu.cn

 

九、监督机构

    同济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香港免试生招生工作。

    监督电话:+86-21-6598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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