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答: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7]10号文件规定,高中阶段取得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保送生资格:
(1) 省级优秀学生;
(2)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3)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4) 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5) 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6)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所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者;
最终获得保送生资格的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