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自主招生考生如何填报你校志愿?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必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在我校同批次投档前提前单独投档的省(市、区),考生必须在自主招生志愿学校、与我校同批次录取的第一志愿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省、市、区的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同时填报我校。
(2)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3)在高考成绩不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
(4)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不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在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不满足所选报专业的情况下经征求个人意见仍不服从专业调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进行确认的,均按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