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港澳台华侨学生联合招生入学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在每科考前20分钟进入试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证件(港澳考生持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考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试室;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室。
3.答题前应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写在答卷规定的位置。
4.考试时除可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直尺、圆规、三角尺, 其他任何书籍、笔记本、纸张、电子辞典、计算器、移动电话等均不准带入试室。
5.除答题卡用铅笔填涂外,其它一律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考生须在规定位置答题,否则答案一律无效。
6.如对试题内容有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如遇试题分发错漏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7.每科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交卷,试卷、草稿纸不准带出试室。
8.考试时不准旁窥、交谈、传递、吸烟。吃零食。
9.违犯上述规定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科成绩或取消考试资格。
10.妥善保存准考证,录取后凭入学通知书及准考证到学校报到。
补充通知
1.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要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和文具用品。考试中要遵守考场规定,再次提醒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涂改液等禁带物品进入考场。
2.考生可于6月19日下午5:30之后进入考点熟悉考场。本次考试规定,考生均从距离考场最近的后门(位于石泉路)进、出考点(前门指定中考考生出入)。由于石泉路相对狭窄,容易堵车,请接送考生的车尽量不要进入石泉路,考生可在石泉路口下车步行至考点后门。
3.6月21日上午英语科考试先考听力,9:00准时开考,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同时考生要携带2B铅笔和橡皮擦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