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类别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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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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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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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
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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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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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
物理、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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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8:00 |
化学、地理 |
3.考试地点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厦门 由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广州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