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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C2013年广东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3-4-22 8:56:43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深化粤港教育的合作与探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鼓励UIC能在招生考试制度上有所突破,实现招生多样化。经学校深入研究、论证,希望从2013年起进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广东省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和UIC入学测试成绩及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一、 招生性质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方案经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凡通过本方案遴选的考生达到规定要求者,纳入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招生代码:16401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将获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在广东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自主选拔招生录取批次,具体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三、 招生专业

学部

专业

工商管理学部

工商管理(财务)

经济学(应用经济)

会计学

工商管理(文化创意与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管理)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传播学(电影电视)

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

新闻学(国际新闻)

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与广告)

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

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英语(应用翻译)

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

理工科技学部

统计学

环境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应用心理学

金融数学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高考成绩估计在一本线以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申请时间

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31日

3.报名程序

网上提交申请表:登录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邮寄补充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把以下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

(1) 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须注明每科满分是多少)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如发现成绩造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测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中学校长推荐表(点击下载,须加盖学校公章);

(3)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4) 高中阶段参加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证明(如有,参加UIC入学测试时准备原件备查)。

以上(1)-(3)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由于其他快递方式无法将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申请人须采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报名材料,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学校不再接收其他快递方式邮寄来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13年6月11日,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2.6月16日,考生参加UIC入学测试。UIC在广东省内设立4个考点(广州、珠海、汕头、湛江),考生可选择就近参加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UIC入学测试将参考国际考试标准,旨在考核学生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3.6月下旬,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4.6月末,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UIC。

5.7月上旬,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招生录取批次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六、录取标准

    参加我校入学测试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自主选拔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一本、二本或者其它后续批次的录取)

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UIC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的比例构成:

序号

类别

1

高考成绩

60%

2

UIC入学测试成绩

30%

笔试

15%

英文的理解与应用

5%

基础知识测试

5%

学科知识考核

5%

面试

15%

全英文面试(听力及口语)

3

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0%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计入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UIC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750分,按30%的比例计入;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后按10%的比例计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表:

等级

计入综合成绩的分数

AAA

75

AAB

71

ABB

67

BBB

63

BBC

59

BCC

55

CCC

51

备注: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

    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中表现出特别专长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将会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2. 申请人所报专业志愿于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更改,请申请人慎重选择拟报读的专业。专业志愿录取规则:每个考生可选填六个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则依次转入第二、三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最后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规则进行调剂专业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绩。

4. 高考政审和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5. 考生及中学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考生及推荐中学的名单。

八、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入学测试费用:200元人民币(待物价局审批)。

缴费时间:2013年5月31日前缴交。

申请人可选择以汇款或直接存款至学校帐户:

收款人帐户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44-35460104000042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香洲区支行师大分理处

为方便学校查帐,汇款单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成功完成补充报名材料邮寄/缴交入学测试费用的申请人,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结束一周内显示材料/入学测试费用已收到,不再接受电话查询。

逾期未寄达报名资料或未缴入学测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并退出选拔程序。所有已缴交之材料及入学测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22013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

学费:六万元/学年

住宿费:创雅苑3400元/人·学年,文化小镇5000元/人·学年

2013级新生统一安排入住创雅苑。

3.我校设置总额约为1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奖学金,奖励我校在广东省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优秀学生,细则详见学校《2013年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2013年UIC对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4.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事件

2013年4月15日-2013年5月31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表,邮寄补充报名材料,并缴交入学测试费用

2013年6月11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2013年6月16日

入学测试(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

2013年6月下旬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6月末

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UIC

2013年7月上旬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招生录取批次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

2013年9月

新生开学

十、附则

1.2013年我校在广东省高考招生录取中全部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广东省外执行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广东省外统招考生只须按当地省级招办统招填报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或面试;广东省外统招计划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录取规则见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委员会。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

4.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 admission@uic.edu.hk 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学校网址:http://www.uic.edu.hk

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du.hk/admission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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