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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贵州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省招生考试院 2013-7-9 19:29:47

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9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我省2014年高考考生必须参加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其中英语听力考试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每名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将于2013年9月实施。

现将2013年9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报名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报名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负责本地区报名工作的部署和实施,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负责本考区的报名组织及现场确认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学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在户籍所在地报考;

4.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考英语听力考试的,须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中的相关规定,并在就读高中所在考区报考;

5.我省户籍在省外高中借读且要返回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6.我省户籍在省内但未在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的应届在校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考区报考;

7.须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两次考试必须在同一考区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在前次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确定为不能参加本次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

8月20日-25日。

四、报名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49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

省招生考试院网络信息处  潘逸伦

电话:0851-5987715 

省招生考试院社会考试处  武跃华

电话:0851-5952248  传真:0851-595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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