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录取批次划分为: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一批、二批、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和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二、三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本科和高职(专科)。
(1)艺术提前批录取院校: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2)提前批录取院校:军事、公安、司法院校,国防生,艺术本科一批和体育本科,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3)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国家部委直属高校、“211”工程等本科院校;艺术本科二批。
(4)第二批本科录取院校:一般本科院校;省内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艺术本科三批。
(5)第三批本科录取院校:部分省内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和专业,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
(6)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公安(司法)专科学校,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7)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专业和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