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确保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正、安全,探索构建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衔接、与高校选拔人才相适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黑龙江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2003〕21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黑政办发〔2007〕8号)精神,黑龙江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高考方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拟于2009年8月上旬就《高考方案》举行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高考方案》研制过程、主要内容及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公开听证。
《高考方案》及说明、听证会代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黑龙江教育信息网(
http://www.hlje.net)、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http://www.lzk.hl.cn)、黑龙江普通高中考试评价网(
http://www.hljkaoping.cn/eva/welcome.jsp)。
二、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个人可以自愿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推荐合适人选代表本单位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代表从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市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城乡普通高中教师、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中产生。
申请参加听证会人数众多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合理确定参加听证的代表,以保证听证会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申请参加听证的人员即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省教育厅报名。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代表类型等有关信息,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本人对《高考方案》的基本观点和主要理由。报名截止至2009年7月31日下午5时整。联系人:董成、王日远,电话:0451-53630468,传真:0451-53638636 ,电子邮件:
gaokaofangan@126.com 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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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关于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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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听证会代表确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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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听证代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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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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