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3月12日—3月27日。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对口招生报名,须具有我省中职学籍且中职全程在我省就读,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对口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户籍簿》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对口招生报名。
(1)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集体报名。
(2)往届中职毕业生和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3)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4)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