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2015年普高考生报考资格 公示“同班同学”名单
南海网海口12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 实习生 蓝爽爽)为进一步加强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校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查的力度,切实做好有关学籍、户籍、居住、缴纳社保以及申报照顾加分等材料的审查,海南将采取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籍建立等多措施进行审查。
据悉,海南省2015年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异地高考报名、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资格、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实行“按部门、分项目”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审查、确认办法。
其次,规范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籍的建立,严防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2010年至2015在海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的考生,有海南省考籍号且考籍号、姓名、相片等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方可在网上报名。没有会考考籍信息的,应按有关要求办理考籍补建手续。考籍号、姓名、相片等与本人实际情况有不一致的,须向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而“往届生”、“中职生”、“省外借读生”、“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在市县招生接受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同时,对于网上的考生材料信息完善采集。
考生还须填写《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并审查考生的学历和学籍,确认考生的报考资格和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海南将落实公示制度,在海南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由市县招生办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同班同学”名单,加盖公章后,由各学校在考生所在班级张榜公示,其余考生的报名资格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公示。报名资格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会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