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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招办 2012-2-28 10:56:20

 
关于做好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招办
 
 
 

鄂招办[2012]8号


各市(州)、县(市、区)招办、体检机构:

为做好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1〕2号)执行。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应调整为2012年。

 二、工作要求

1、各地招办、体检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对乙肝检查的有关新要求。对受检者如果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可建议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由考生自愿申请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同时体检机构在考生体检表上相应栏目中记载考生转氨酶检查情况。

2、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岗前培训。体检前要制定体检工作方案,提前做好体检准备。要分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各市州招办组织本地县(市、区)招办和体检机构进行学习培训,体检机构做好参检医师的选拔和全体体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

3、严格体检程序,坚持体检标准。体检过程中,要坚持按工作流程操作,严格执行体检标准,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等行为,禁止违规操作、弄虚作假。

4、切实落实体检信息录入、校对工作责任制。安排专人录入、校对、统计和检查等工作,并建立录入、校对签字制度。

5、体检结束后,要及时通知考生体检结果,提醒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时申请复检。

6、防止漏检漏录漏报。对因特殊原因放弃体检的考生名单,要经中学或县市招办签字认可。

 

     二О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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