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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2009年内蒙古、贵州、湖南计划及录取原则

来源:fjzsksw.com 2009-4-15 15:32:28

2009年内蒙古、贵州、湖南计划及录取原则

 

内蒙古分专业计划表

专业

计划数

批次

科类

考试类型

专业备注

环境艺术设计

10

高职高专

汉授艺术

统考

承认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产品造型

5

高职高专

汉授艺术

统考

承认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10

高职高专

汉授艺术

统考

承认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环境艺术设计

1

高职高专

文史

统考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1

高职高专

文史

统考

 

环境艺术设计

1

高职高专

理工

统考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2

高职高专

理工

统考

 

合计:       30

内蒙古分专业录取原则

1.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均合格。

2.       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3.       艺术类:承认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 以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4.       文史理工类: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专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以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5.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

6.       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7.      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注:
我院设有预留计划。将根据线上生源数量,在择优录取的基础上,对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我院将根据线上考生专业分布,本着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对专业进行调整。请考生认真选择专业。
我院将安排补录,考生志愿到我院就读的可与我院取得联系办理补录取手续。

贵州省分专业计划表

专业

计划数

批次

科类

考试类型

专业备注

环境艺术设计

10

提前录取专科

艺术类文理综合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工业设计

5

提前录取专科

艺术类文理综合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10

提前录取专科

艺术类文理综合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服装设计

5

提前录取专科

艺术类文理综合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5

提前录取专科

艺术类文理综合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影视动画

5

提前录取专科

艺术类文理综合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合计        40

 

贵州省分专业录取原则

8.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均合格.

9.       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10.    高考成绩达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本省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11.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

12.    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13.    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注:我院设有预留计划。将根据线上生源数量,在择优录取的基础上,对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我院将根据线上考生专业分布,本着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对专业进行调整。请考生认真选择专业

湖南省分专业计划表

专业

计划数

批次

科类

考试类型

专业备注

环境艺术设计

5

专科提前批

美术()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5

专科提前批

美术()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艺术设计(书法篆刻方向)

5

专科提前批

书法()

秋季统考

承认书法统考成绩

环境艺术设计

2

专科提前批

美术()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3

专科提前批

美术()

秋季统考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合计            20

湖南省分专业录取原则

14.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均合格.

15.    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16.    艺术类(除艺术设计(书法篆刻方向)):高考成绩达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本省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17.    艺术设计(书法篆刻方向):高考成绩达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书法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18.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

19.    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20.  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注:我院设有预留计划。将根据线上生源数量,在择优录取的基础上,对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我院将根据线上考生专业分布,本着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对专业进行调整。请考生认真选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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