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院校免费师范定向招生
全省“统一招生、定向就业”
在提前录取批次中(含文体、理体、文艺、理艺),省属院校的免费师范定向招生实行全省“统一招生、定向就业”的办法,招生计划分科类、分专业具体到设岗县(市),学生毕业后到聘用县(市)定向定岗就业。即先由培养高校依据学生所报的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取,由录取高校负责通知学生到高校与定向设岗县(市)教育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然后再发放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签订协议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恢复其下一个批次录取资格。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在下一个批次中适当降分,降分的幅度与录取办法向社会公布,并安排网上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提醒:
为了便于高校、省、市、县(区)招办与所录取的考生直接联系,务请考生或家长在相应的批次录取期间24小时开通座机和手机,在此期间凡已在志愿表、卡等向招生部门提供的电话或邮寄地址不得更改,有关高校和招生部门任何人不得向无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