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青海省召开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副省长吉狄马加参加会议并讲话。
2006年,我省共有35045人报考普通高校,实际录取新生24079名,完成招生计划的99.34%,录取率为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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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我省将建立省、州(地、市)县三级教育、公安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查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伪造户籍、学籍档案和其他证明材料的,要坚决取消报考资格。对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肃处理为其出具虚假报名材料的有关责任人。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增强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规范招生资格、程序,完善“阳光工程”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
此外,全省各级宣传、公安、监察、安全、保密、交通、卫生等部门要为高考招生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机制和良好的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采取全程监督制度,保证我省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