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日。
志愿报考公安(公安现役)高校,且达到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准考证向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见附件5)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见附件6),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
异地参加高考,拟报考公安高校或公安现役高校的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商请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的考生,政治审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政审工作是公安高校招生录取确保质量、维护信誉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
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的政审申请。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相关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
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拟报考高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或军检。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查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的时间、地点(见附件7、附件8),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省公安厅政治部分别于7月7日和7月9日前将报考公安(现役)高校本、专科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和省公务员局提供的公安高校定向培养生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报考公安高校定向培养专业考生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报考公安高校定向培养专业,且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定向招录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录用考试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7月5日进行公务员录用的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公务员录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百分制计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考生宣布。笔试命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面试由省公务员局组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末数四舍五入)。
八、录取
(一)公安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均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录取过程中征集1次志愿,均填报1所高校,征集志愿还设有公安类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科专业录取前填报1次志愿,填报1所高校,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不设征集志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面试情况及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
当本科专业第一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分高校缺额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后,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服从公安类高校调剂的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缺额数随机投档,额满为止;专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上述方法调剂投档。招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公安高校考生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共享。
依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公安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新疆警察学院定向培养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名单送各省(区、市)公务员局和省级公安机关存档。
九、定向招录学生的培养与录用
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学生入学后,按照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不得转到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待遇以及所需委托培养经费,参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标准和管理方式执行,教育费用和补助费由省财政负担。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学习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原则上在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并由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学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有关情况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十、组织领导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高校招生招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泄露考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坚决追究责任人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附件点击查看:1.公安高校2016年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山东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预分表
3.2016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4.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5.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
6.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7.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8.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军检面试时间安排表
9.公安高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登记表
10.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11.公安高校招生面试合格考生花名册(样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