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
1.提前批
招生高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投档。部属及外省属高校若需调整投档比例,须于投档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二志愿和调剂志愿均按1∶1投档。
按照志愿顺序投档,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调剂志愿。一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招生高校为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志愿相同且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步投档。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
提前批本科调剂志愿设有3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其他类的顺序投档;政法类高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只调剂公安类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航海类高校及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不进行调剂,其缺额计划调整到该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征集志愿;提前批专科在填报相应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直招士官专业不调剂。
2.自主招生批
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包括取得艺术(体育)特长加分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全部投档,招生高校依招生章程确定录取结果。自主选拔录取测算分数线按招生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120%确定。自主招生需使用预留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