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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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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呼兰 路 883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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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浦东大道 路 2598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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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校区: 上海 市 徐汇 区 龙华西 路 1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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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校区: 上海 市 徐汇 区 凯旋 路 2050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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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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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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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招收300名上海市“三校”毕业生。其中:
《物流管理(口岸物流网络管理)》专业40名;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45名;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保险与公估)》专业45名;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专业30名;
《民航商务》专业40名;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60名;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力机车驾驶)》专业40名。
上述计划中2名招收复员退伍军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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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限考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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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物流管理(口岸物流网络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保险与公估)》、《民航商务》五专业男女兼收,不限比例。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航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力机车驾驶)》三专业只招男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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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外,各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如下: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保险与公估)》二专业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4.9、听力不低于DB50、无赤绿色盲。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双裸视不低于4.9、无色弱、色盲。
《民航商务》专业要求身高女不低于160厘米、男不低于170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弱、色盲、无HAA阳性。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限招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无色弱、色盲、无HAA阳性。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力机车驾驶)》专业要求双裸视不低于5.0、无色弱、色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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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
(一)报名及考试费:
(参照2008年标准,2009年收费标准按教委文件定)
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4门。
(二)加分条件:
参照沪教委学(2008)8号文,学院按下述条件进行加分。
说明:
1、 如考生符合二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2、 考生获得各级别技能比赛奖项须同报考专业相关的,方可加分。
3、 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二)录取规则:
1)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2)录取时,录取成绩中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能力的应知、应会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30分;
3)符合学院加分政策的相关分数计入录取成绩总分进行录取;
4)一志愿录取时,一专业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专业志愿、参考体检条件,按录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专业和调剂专业考生根据一专业招生余额数、考生专业志愿,参考体检条件,按所考文化科目的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一志愿考生录取后,自主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情况下,依次录取二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二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按所考文化科目的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先按数学、英语二门总分择优录取;如数学、英语二门总分同分,则按英语、数学的顺序,根据其单科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7)复员退伍军人按上述规则单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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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7500元/学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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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370 元 ~1200元/学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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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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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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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
021-569962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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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
569983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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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
http:// www.scp.edu.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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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院设立帮困基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学院还建立学费减免和奖学金制度、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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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2009年我院部分专业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科目如下:
1、文化考试课程为数学、英语,按照三校生的教学大纲要求命题,满分均为150分。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按各专业相对应的中等职业资格鉴定内容进行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应会)和专业理论知识测试(应知)二个部份,满分均为15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