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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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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沪东 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金桥 路 545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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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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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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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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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机电一体化技术(100人),船舶工程技术(50人),
电气自动化技术(100人),物流管理(50人)。
上述计划含退役士兵4名。
详见2009年上海杉达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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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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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没有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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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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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满分成绩为150分,英语以卷面成绩乘以1.2系数计入总分。
加分政策:以下(1)、(2)、(3)、(4)各项可累加。
(1)政策加分: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20分,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5分(如符合2项及以上,则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2)具有相关专业(维修电工/物流员)中级工技能证书的在总分上加8分,具有相关专业(同上)高级工技能证书的在总分上加16分(如符合2项及以上,则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3)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加16分,二等奖加8分(如符合2项及以上,则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4)少数民族加5分,烈士子女加10分。
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加分,同分看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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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报名及考试费 |
参照2008年标准,2009年收费标准按教委文件定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文化考试26元×3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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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
专科10000元/学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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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5人间:1200元/人;6人间:1000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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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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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杉达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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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
021-50210897、503506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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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
021-50211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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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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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在我校学习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外,我校分别设立有:上海杉达学院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学金、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学金、助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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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1)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就读于上海杉达学院沪东工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45号),住宿地址在工学院学生宿舍区(沪东路118号或博兴路341号)。
(2)被录取的新生,在2008年5月17日起集中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预备班,学习政治时事、文化和军事训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