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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计划章程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9-1-15 22:10:06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南汇区川周公路278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09年自主招生计划840名,其中三校毕业生340名,高中毕业生500名
 除艺术类专业仅招文科考生外,其余专业文理兼收(详见附件一)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商务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外,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二)
素描、色彩均由学校组织命题考试。
综合能力测试科目包含时事政治知识、生活自然常识、人文基础知识和专业职业畅想四个内容。
(二)报名及考试费:(参照2008年标准,2009年收费标准按教委文件定)
1.报考艺术类专业:166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文化考试26元×2门,技能考试50元×2门)
2.报考文史类、理工类专业:92元。
(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3门)
(三)考试时间:2009年2月28日
(四)加分条件: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考试总分(详见附件三)
(五)录取规则
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资格线。
1.艺术类专业
线上考生按四门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素描、色彩成绩),择优录取。
    2.文史类专业
线上考生按三门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3.理工类专业
线上考生按三门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原则同上。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     100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   12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2000元/学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8132580,021-58131393
十三、投诉电话
021-58132788,021-58132777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录取报到后,可以按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对获准贷款的学生,享受与公办大学学生同等贷款利率。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奖学、助学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还可安排在校内勤工俭学。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住宿地址校本部
 
附件一:

系别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高中
三校
合计
外语系
1
660108
商务英语
20
20
40
2
660110
商务日语
20
20
40
3
660105
应用德语
20
 
20
4
660106
应用法语
20
 
20
5
660119
应用西班牙语
20
 
20
经济系
1
620305
国际商务
30
30
60
2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40
20
60
3
620112
证券与期货
25
15
40
4
620103
金融管理与实务
30
10
40
5
620203
会计(涉外会计)
40
20
60
管理系
1
56070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10
10
20
2
620505
物流管理
30
10
40
3
640101
旅游管理
10
15
25
4
640107
会展策划与管理
20
 
20
5
560702
物业管理
15
20
35
应用技术系
1
620405
电子商务
10
10
20
2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10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10
20
4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10
30
5
520104
汽车运用技术
50
30
80
应用艺术系
1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14
20
34
2
670114
应用艺术设计(装潢艺术)
15
30
45
3
670114
应用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5
16
21
4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服装服饰)
16
24
40
合计
500
340
840

 附件二:

专业类别
文化考试科目
技能考试科目
艺术类专业
英语、语文
素描、色彩
文史类专业(三校、高中)
英语/日语、语文
综合能力测试
理工类专业(三校、高中)
英语/日语、数学
综合能力测试

附件三: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0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5
毕业学校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10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
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委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20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10
少数民族
5
民政部门
烈士子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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