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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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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南汇 区 周祝公 路 279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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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高职 □ 专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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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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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2009年自主招生计划23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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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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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护理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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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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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
(一)考试科目
专业技能测试科目包含生理和解剖二个模块。
(二)报名及考试费:(参照2008年标准,2009年收费标准按教委文件定)
高中生:报名费14元,文化课三门测试费78元,共计92元。
三校生:报名费14元,文化课三门测试费78元,专业技能测试费52元,共计144元。
(三)文化和技能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2008年2月28日(周六)
技能测试时间:2008年2月28日(周六)
备注:各科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条件:
(1)推荐加分:
A、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20分。
B、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20分。
C、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5分。
D、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15分。
(2)技能加分:
A、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加15分。
B、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全能二等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加10分。
C、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单项二等奖获得者,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技能考证获得者,加5分。
(3)政策性加分:
A、烈士子女,加10分。
B、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C、少数民族,加3分。
备注: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时交我校审核。2、如即符合推荐加分又符合技能加分,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3、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技能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3划定最低投档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口试)。
2)资格线上高中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面试(口试)成绩+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三校生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面试(口试)成绩+加分等的合成分,以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中生和三校生考试用同一份试卷,但录取分别以30%和70%比例名额择优录取。
4)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南汇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宝山区等8个区县的高中生,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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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护理(中美合作)和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1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7500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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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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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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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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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
021-33755214、33755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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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
021-337552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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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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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为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学校建立健全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措施: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志愿服务奖励金、学校学年奖学金、学校特殊困难补助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对考上学校而不能马上交清全部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先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给予缓缴学费、助学货款、特困补助和勤工助学等给予帮助。学校承诺,绝不让一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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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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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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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
三校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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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3 |
文理兼收 |
60 |
18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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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中美合作) |
3 |
文理兼收 |
45 |
13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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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口腔卫生) |
3 |
文理兼收 |
15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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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助产) |
3 |
文理兼收 |
10 |
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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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10 |
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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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 |
3 |
文理兼收 |
10 |
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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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 |
3 |
文理兼收 |
10 |
3 |
7 |
|
眼视光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10 |
3 |
7 |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10 |
3 |
7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10 |
3 |
7 |
|
药学 |
3 |
文理兼收 |
10 |
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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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乡村医生) |
3 |
文理兼收 |
30 |
3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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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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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
90(含3名退役士兵) |
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