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语文老师认为,教育部只是规定“中小学书法教育不举行专门的考试”,并未彻底禁止书法考试,不妨将“明考”改为“暗考”。比如,可以将书法考试的相关内容移入语文考试中,在中考和高考的语文卷中设立3至5分的书法分。这对促进青少年练好字、写好字,肯定又会是一个积极的导向。
不过,上海语文特级教师陆继椿却反对将书法考查列入国家级中考和高考语文卷中。他说:“写字的目的是为了交流。事实上有些书法大家的字,人们还不一定完全能看得懂,因此不必对学生在答语文试卷时的书法程度提过多的要求。中小学应该首先提倡和教育学生把字写对、写好,把字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