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发出的通知中获悉,2013年民办学校招生名称要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为准,在印制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广告、刻制牌匾、刊发(播)媒体广告时不得使用简称。
2013年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时间截止本月底。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办学内容应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一致。民办学校名称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为准,不得私自篡改。在印制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广告、刻制牌匾、刊发(播)媒体广告时不得使用简称。每所学校只能使用一个校名开展招生工作。
作者: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