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尖子生加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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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尖子生加分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23号)规定,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处组织专家制订了《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尖子生加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16号)文件精神,现予以公布。
四 川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尖子生加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
乒乓 球 测 试
一、测试项目及分值
(一)四米平行往返摸球台 20分
(二)下旋转上旋1/2台走动攻(拉) 30分
(三)走动攻(拉)动作技评 20分
(四)比赛成绩 30分
二、测试方法及要求
(一)四米平行往返摸球台
1、测试方法:在四米距离内用并步或滑步(用交叉步移动无效),进行左右移动同时单手触摸球台30次,计时间。
2、成绩评定:见《定量评分表》。
(二)下旋转上旋1/2台走动攻(拉)
1、测试方法:考生在侧身位发正手下旋球后,将对方回搓到左1/2台的下旋球,侧身用正手将球拉起,然后以中等力量在1/2台区域内不定点地连续走动攻(拉),不得轻打(拉),否则算失分。
2、成绩评定:满分为30分。每个球连续攻3板以上者得1分,每个球连续攻5板以上者得3分。每个考生有10个球机会,累计得分为最后成绩。
(三)走动攻(拉)动作技评
1、测试方法:从考生基本技术动作的协调性、连贯性、击球的质量、步法的移动速度、控制球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由3—5名考评员进行测评,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2、成绩评定:按20分制评分,成绩评定见《定性评分表》。
(四)比赛成绩
1、测试方法:分别组织男、女考生进行单打比赛,每场比赛采用一局一胜制,11分一局。
2、成绩评定:根据比赛中考生技战术运用能力,由3—5名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定出考生成绩等级和顺序。成绩评定见《比赛测试评分表》。
三、评分标准
(一)四米平行往返摸球台定量评分表
(二)走动攻(拉)技术评定
(三)比赛测试评分表
注:考生在考试时所用球拍需自备。
羽毛球测试
一、测试项目及分值
(一)前后左右移动 (20分)
(二)击打高远球 (30分)
(三)击打高远球动作技评 (20分)
(四)实战水平 (30分)
二、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前后左右移动
1、测试方法:测试者站在场地右侧单打底线以外(不持球拍)先进行前后移动,再进行左右移动。
前后移动:听到口令(同时开表)后,直线上网,单手触网顶白线后,直线后退踩底线算一个来回,反复进行5次。第5次上网触网后,后退踩底线同时双脚出单打边线,并接着做5次左右移动。
左右移动:当完成前后移动后采用向左侧移动的步法至场地左侧单打边线处,用持拍手触单打边线,面向网转身,然后用向右侧移动的步法至场地右侧单打边线处,用持拍手触单打边线,为完成一次左右移动。如此反复进行5次。当完成5次触线时停表,计算时间。
2、成绩评定:按所用时间长短评定成绩,满分20分,成绩评定见定量评分表。
(二)击打高远球
1、测试方法:由考评员发后场高远球,测试者站在左(右)场区双打后发球线外,向对方场区划定的得分区域(单打后场线至场内60厘米)击打高远球(10直线、10斜线),计成功次数。
2、成绩评定:满分30分,成功一次计1.5分。
(三)击打高远球技术评定
1、测试方法:从考生技术动作的协调性、连贯性、控制球的能力等分别进行考核。
2、成绩评定:由3名考评员进行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按20分制评分,成绩评定见定性评分表。
(四)实战水平
1、测试方法:每2人一场地,进行单打比赛,比赛采用21分制,一局决出胜负。
2、成绩评定:根据比赛中考生技战术运用能力,3—5名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定出考生成绩等级和顺序。满分30分,成绩评定见测试评分表。
三、评分标准:
(一)前后左右移动定量评分表
(二)平高球打后场技术定性评分表
(三)实战水平定性测试内容评分表
网 球 测 试
一、测试项目及分值
(一)半场往返跑 (20分)
(二)正、反拍抽球 (30分)
(三)正、反拍抽球动作技评 (20分)
(四)比赛成绩 (30分)
二、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半场往返跑
1、测试方法:考生站在底线中线处,分别逆时针逐次向半场7个点进行折返跑,每到一点必须单手触到设定的标志(如图),计算所需时间。
![]() 2、成绩评定:按所用时间长短评定成绩,成绩评定见定量评分表。
(二)正反拍抽球
1、测试方法:考生站在底线附近,陪练在场地对侧供球到考生正、反手半区位置,每个考生正、反手各打5个直线、5个斜线球(正、反手斜或直线以左右半场单打区划分)。共20个球。
2、成绩评定:打到界内并在指定半场内得1.5分,正反手各15分,回球错区或界外不得分。
(三)正反拍抽球动作技评
1、测试方法:从考生基本技术动作的协调性、连贯性,击球的速度和旋转,步法的移动调整能力,控制球的能力等分别进行考核。
2、成绩评定:由3—5名考评员进行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按20分制评分,成绩评定见定性评分表。
(四)比赛成绩
1、测试方法:每2人一场地,进行单打比赛,比赛采用7分决胜制。
2、成绩评定:根据比赛中考生技战术运用能力,由3—5名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定出考生成绩等级和顺序。成绩评定见比赛测试评分表。
三、评分标准
(一)正反拍抽球定性测试评分表
(二)半场往返跑定量测试评分表
(三)比赛测试评分表
武术测试(套路)
一、测试项目及分值
(一)立定跳远 (10分)
(二)劈 叉 (10分)
(三)专项技术能力:拳术40分、器械40分(共80分)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立定跳远:两脚原地站立起跳,不能预跳或踩线,以身体任何部位着地最近点为测量点。满分为10分,成绩评定见定量评分表。
(二)劈叉(左右腿前后纵劈叉):在地板或在地毯上完成,用尺测量胯部与地面的距离。要求腿、臀部及髋部全部着地,脚尖膝盖伸直,前后腿成一条直线,姿态准确。满分为10分,成绩评定见定量评分表。
(三)专项技术能力
(1)测试内容:拳术、器械各一套。考生可在长拳、太极拳、南拳、传统拳等拳种中任选一个拳种的拳术,在自选器械、传统器械中任选一种器械进行考试。
注:太极拳类项目的考生只能任选一项太极拳或太极器械。如选太极拳,则不能再选太级器械进行考试,反之亦然。
(2)采用整套演练的方法进行测试,完成整套的时间规定:
①拳术类套路:长拳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少于1分20秒;太极类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2—3分钟;传统类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少于1分钟。
②器械类套路:自选类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少于1分20秒;传统类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少于1分钟。
(3)成绩评定
①考评员参照1966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根据考生现场发挥情况,进行整体评分。
②由3—5名考评员,公开示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成绩的平均分为整套动作的得分。
③拳术的成绩评定:对整套动作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40分,按10分制评分,然后进行换算。
④器械的成绩评定:对整套动作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40分,按10分制评分,然后进行换算。
三、评分标准
(一)定量测试内容评分表
(二)定性测试内容评分表
注:套路测试在8×14米的场地上进行。
武术测试(散打)
一、测试项目及分值
(一)立定三级蛙跳 (20分)
(二)拳腿跌组合 (40分)
(三)技、战术综合运用能力 (40分)
二、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立定三级蛙跳
1、测试方法:
(1)两脚立于起跳线后原地起跳,不能踩线,不能有预跳,起跳后连跳三次,中间不能有停顿,以最后一跳落地时身体最近触地点为测量点。
(2)以距起跳线最近落地点到起跳线进行垂直丈量,计取成绩。每名考生跳2次,取最好成绩。
2、成绩评定:
(1)满分为20分。根据最好成绩进行成绩评定。
(2)成绩评定见定量评分表。
(二)拳腿跌组合
1、测试内容:
(1)拳法包括:①冲拳 ②贯拳 ③抄拳 ④弹拳 ⑤鞭拳
(2)腿法包括:①蹬腿 ②踹腿 ③鞭腿 ④勾腿 ⑤转身摆腿⑥劈腿 ⑦扫腿
(3)跌法包括:①鱼跃抢背 ②前倒 ③腾空后倒
2、测试方法:
(1)测试时间为30秒。
(2)考生可自由进行散打动作的组合演练,但测试内容所规定的各种拳法、腿法、跌法必须出现一次以上。
3、成绩评定:
(1)满分为40分。按40分制评分。由3-5名考评员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成绩评定见定性评分表。
(三)技、战术综合运用能力
1、测试方法:按体重相近、身体素质和基本技术水平相当进行分级(实战分级,是根据考生在专项素质和基本技术的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确定)重新配对实战。要求考生穿戴护具(拳套、护头、护胸、护裆、护齿),按照配对后的排列顺序,序号奇数者为红方,穿红色护具;序号偶数者为黑方,穿黑色护具。双方实战1回合。
2、成绩评定:
(1)总分为40分。其中实战成绩,占20分;技战术意识、动作规范等综合能力分,占20分。由3—5名考评员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评分员根据考生在实战的胜负、临场技术表现、意志品质及对散打礼节的遵守情况等方面给予评判。
(3)成绩评定见定性评分表。
三、评分标准
(一)定性测试内容评分表
(二)立定三级蛙跳定量测试内容评分表
注:1、场地: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均在14×14米的地毯上进行;实战能力在擂台或地毯上进行。
2、器材:卷尺、秒表、哨子及三十套护具(护齿、护裆由考生自备)。
健美操测试
一、竞技健美操测试项目及分值
(一)基本形态测试(10分)
1.测试内容:体型、形象(10分);
2.测试方法:5——10名考生一组,同时上场;
3.评定标准:考评员目测考生身体各部分比例、形态和外貌,根据“三长一小”的标准综合评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50分)
1.测试内容:技术、技巧、难度动作组合;
2.测试方法:每位考生单独上场,展示一套自编动作组合,时间限定在40秒以内。
(3)评定标准
1.技术动作:跳步、转体、平衡、大踢腿等动作;
2.技巧动作:倒立、软翻、滚翻、空翻、旋空翻等动作;
3.难度动作:竞技健美操规则难度表中的动作。
考生可任选其中一类或综合三类动作,至少展示6个动作,组成自编组合,根据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水平进行评定。
(三)专项技术测试(40分)
1.测试内容:自编成套动作;
2.测试方法:考生在1分20秒内展示一套自编成套动作;
3.评定标准:从艺术感染力、技术、技巧、难度动作完成质量以及编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考试成绩评定办法:4名考评员根据考生的自身条件和考试现场表现综合评定,独立打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取中间两个分的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二、 大众健美操测试项目及分值
(一)基本技术测试五项:30分(每项6分)
1. 测试项目:V字步、侧交叉步、迈步点地、吸腿跳、开合跳五项各完成4×8拍动作。
2.评定标准:根据考生在落地缓冲、关节的弹动、力量及身体姿态的控制等方面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五项测试内容得分相加为考生本项目最后得分。
优秀6.0—5.0分;良好4.5—3.5分;一般3.0—2.0分;不合格2.0分以下。
(二)身体素质测试三项:30分
1.测试项目:纵劈腿、高踢腿、俯卧撑。
2.动作要求及评定标准:
(1)纵劈腿(12分):考生两腿前后分开与地面贴成一直线,上体正直。计量后大腿根部离地面的距离。离地面每3厘米扣1分。左右腿各做一次。
(2)高踢腿(8分):考生原地两腿依次向前踢腿8次(左右交替为1次),踢腿高度在120度以上,支撑腿做弹动性跳步,上体正直,姿态优美。 未达动作标准及要求,每次扣1分。
(3)俯卧撑(10分):考生做俯卧撑动作,要求屈臂时肩平于肘(开肘、夹肘均可),身体始终平直,头颈自然伸直。 10秒钟计数,男生完成10次,女生完成5次为满分;每少做1次1分。
(三)专项技术测试: 40分
1.测试项目:自选比赛套路两个组合(每个组合8X8拍),跟音乐完成(音乐随机播放)。
2.评定标准:根据考生完成动作的质量(技术、技巧、难度动作以及艺术表现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四个等级(本项测试得分低于24分将判定考生整个测试不合格):
优秀40—35分;良好34—30;一般29—24;不合格 24分以下。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身着与所选内容相符合的服装;
(二)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三)自编成套动作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五)场地规格10M×10M地毯。
篮 球 测 试
一、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一)助跑单脚起跳摸高 20分
(二)投篮——自投自抢 20分
(三)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20分
(四)实战能力 40分
二、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助跑单脚起跳摸高
方法:助跑单脚起跳摸高,计摸到的最高点为其成绩。每人测2次,计取最好成绩(精确到厘米)。
要求:必须单手摸高,但助跑距离不受限制。
(二)投篮——自投自抢
方法: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圆心,以5.5米为半径划一圆弧,在此弧线外投篮,计1分钟自投自抢的中篮数目。每人测2次,计其中一次最好成绩。
要求:投篮必须在弧线外,不准踩线,踩线投中无效。
(三)多种变向运球上篮
方法:在篮球场上画3个直径为0.8米的圆,分别标号为➀、➁、➂。其中➀、➂的圆心距临近的边线3米、距各自临近的端线6米;➁定位在中线上,圆心距临近的边线4米。
测试者在球场端线外中点处站立,面向球场,一脚踩中点。开表开始用右手运球运向➀处,在➀做背后运球变向,换左手向➁方向运球,至➁处做左手后转身运球变向,换右手运球至➂处,做跨下运球换左手运球,然后左手上篮。抢篮板球后,用左手运球返回➂处,做背后运球,换右手运球至➁处,用右手做后转身运球变向,运球至➀做左手跨下运球后右手运球,然后右手上篮。得球后做同样动作再重复一次,投中篮或球碰篮筐停表。每人测两次,计其中1次最好成绩(精确到0.1秒,按四舍五入计分)。
要求:在做运球变向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圆圈线或圆圈内地面,变向动作失败要在原地补做。运球上篮动作必须连贯,投篮不中不补篮,每次投篮不中从此项达标总分中扣2.0分;上篮手错误扣2分;未踩到圆圈扣1分;远离圆圈超过0.5米判违例,失去当次测试机会。
投篮路线如下图所示:
(四)实战能力
方法:将考生分成两队进行比赛,对考生技术运用的合理性以及战术意识、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由3—5名考评员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取平均得分为最后得分,满分为40分。
要求:在1名执行裁判的组织下按照常规规则进行比赛。
三、评分标准
(一)定性指标(实战能力)评分表
(二)定量指标评分表
排 球 测 试 一﹑测试指标及所占比例
(一)助跑摸高(双脚起跳) (20分)
(二)发球 (20分)
(三)四号位扣球 (20分)
(四)实战能力 (40分)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助跑摸高(双脚起跳)
1.测试方法:考生助跑双脚起跳单手摸有固定标尺的高物,记下绝对高度。
2.成绩评定:每人2次摸高机会,以最高1次计算成绩。成绩评定见评分表。
助跑摸高成绩评分表
单位:米
(二)发球
1.测试方法:考生持球在端线后,每人连续发球10次。要求发球有速度﹑有力量﹑效果好,落点在对方场区内,记录符合要求的发球总次数。
2.成绩评定:发球飞行速度慢、力量小酌情扣分,未发至对方场区内为发球失误无分。发球成功一次得2分,成功次数相加为该项成绩(不符合到位要求的次数扣除)。
(三)四号位扣球
1.测试方法:考生自己选定扣球位置。如下图,由主考人或考生(二传)在3号位传球,考生在4号位自己给一传后助跑起跳扣球。
每个考生连续扣5次直线,再连续扣5次斜线,共扣球10次。
2.成绩评定:
(1)直线扣球评分:
① 落点在1.5米小直线区内,有一定力量,2分;
② 落点在1.5米大直线区内,有一定力量,1.5分。
(2)斜线扣球评分:
① 落点在小斜线区内,有一定力量,3分;
② 落点在大斜线区内,有一定力量,2分。
③ 落点在场内其它区域,较有力度,1分。
(四)实战能力
1.测试方法:根据考生人数,将考生分为不同的组(队),分别进行六对六或四对四的比赛,对考生技术运用的合理性以及战术意识、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4对4比赛时,吊球需吊入对方限制线以后。男生要求后排进攻,女生要求远网进攻,其他规定同正式比赛相同。
2.成绩评定:由3—5名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技术运用的合理性以及战术意识(包括判断取位﹑接应﹑配合能力﹑击球方向和位置的选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满分为40分。成绩评定见评分表。
足 球 测 试
一、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1.5—25米折返跑 (20分)
2.传准 (20分)
3.20米运射 (20分)
4.实践能力 (40分)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5—25米折返跑
测试方法:从起跑线处向场内直线延伸,分别在5米、10米、15米、20米和25米处各设置一个标识物。考生在起跑线处站立式起跑,脚动开表,考生必须按规定依次用手击倒标识物,并完成所有折返距离跑回起跑线处时停表。每人一次机会。成绩评定见定量评分表。
(二)传准
1.测试方法:从起点线向场内垂直向前分别在20米、25米、30米处画圆心,分别以半径0.5米、1米、1.5米、2米和2.5米画五个同心圆为传准目标。考生向各个目标传球2次,脚法不限。
2.评分方法:
20米处的目标分值:由外向内分别为:1分、2分、3分、4分、5分;
25米处的目标分值:由外向内分别为:2分、3分、4分、5分、6分;
30米处的目标分值:由外向内分别为:3分、4分、5分、6分、7分。
(三)20米运球射门
1. 测试方法:以罚球区线的中点心点为界,垂直向场内延伸20米处画一条6米长的线为起点线,从起点线处运球绕过8根杆后起脚射门。(如图所示)
![]() 2.成绩评定:球放在起始线上,球动开表,运球者运球依次绕过所有标志杆后射门,在球越过球门线瞬间停表,球没有进入球门无成绩(包括球打在球门立柱和横梁上),漏过标志杆无成绩。每人3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为最后成绩。
(四)实战能力
1.测试方法:根据考生人数,将考生分为不同的组(队),分别进行正式场地的比赛或小场地的比赛,对考生技术运用的合理性以及战术意识、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成绩评定:由3—5名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及比赛作风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按40分制评分,成绩评定见定性评分表。
(五)各项指标评分标准及权重 (一)男子定量评分表
女子定量评分表
(二)定性评分表
注:参加足球专项考试的考生须穿胶鞋或胶钉足球鞋。 守门员测试
一、测试指标及所占比例
1. 立定三级跳 (20分)
2. 掷远与踢远 (20分)
3. 扑接球 (20分)
4. 实战能力 (40分)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立定三级跳
1.测试方法:立定三级跳远。
2.成绩评定:每人两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
(二)掷远与踢远
1.测试方法:在罚球区线上截取横宽15米为测试场地的宽度,在横线的两个端点分别垂直向场内划两条平行直线,并标出距离数,此两条线的纵长为60米以上。先采用手掷远,然后用脚发球踢远。
![]() 2.成绩评定:每人手发球掷远三次,脚发球踢远(采用踢凌空球、反弹球、定位球等方法不限)三次。各取手发球和脚发球其中最好一次成绩相加作为考生最后成绩。成绩评定见定量评分表。
男子定量评分表
女子定量评分表
(三)扑接球
1.测试方法:考生守门,扑接位于罚球区线外射来的10个球,由3-5个考评员对其技术技能进行评定。
2.成绩评定:由3-5名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四)实战能力
1.测试方法:根据考生人数,将考生分在不同的组(队)中,分别进行正式场地的比赛或小场地的比赛。
2.成绩评定:由3-5名考评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及比赛作风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注:参加足球守门员考试的考生须穿胶鞋或胶钉足球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