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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天津高考招生院校录取规则分为三种方式

来源:北方网 2009-7-7 11:43:57

关键词4 专业录取

  录取规则 分为三种方式

  各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规则通常有分数优先、专业级差和专业清三种方式。

  (1)分数优先:招生院校根据调档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保护相对

  高分考生,最大限度地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此模式下,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小。

  (2)专业级差: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级差”。即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报考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值就越大。

  (3)专业清: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专业时,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靠前的优先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的专业级差设为无穷大。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重视考生的专业性向,反映考生的专业志愿。相对高分考生如果一味追求“热门”专业,其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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