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脸三:综合素质评价为高招作参考
根据教育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六个方面: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这些综合素质将在高考招生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自治区于2008年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依据该意见的要求,自治区和兵团各高中学校已经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每学期都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录入到学生电子档案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以等级和文字描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求每个学校评价前,要对学校评估组织、评估人员、评估的工作程序以及评价的结果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的结果,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建立投诉和监督制度,以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
变脸四:体音美成绩进电子档案
《方案》规定,作为招生参考依据的还有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包括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3个科目;综合实践活动领域的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三个考查项目;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个学科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科目的考查采取“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课程,按照学生修习所获得的必修学分进行计分,形成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的分数。
自治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评价结果将作为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主要包括体、音、美、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校本课程、理化生及技术课程实验操作)的等级成绩进入高考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参考。
变脸五:外语听力不入高考总分
2011年,我区高考命题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的要求。试卷包括必考和选考两部分,必考部分为必答题,选考部分采取超量给题、限量答题的组卷方式。
与往年不同的是,2011年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但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总分,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参考(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高考小常识问答
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几个语种?
答:分汉语言、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5个语种。
问:我区汉语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答:科目有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所有科目均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
问:我区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答: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
问:蒙语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答: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除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外,其他科目仍采用全国非课改统一试题。
问:我区少数民族双语班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少数民族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工类)、汉语、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理工类)、理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报考语种试卷并用报考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但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少数民族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课用“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四个语种中的一种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