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今年9类考生高考能加分
在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的大年份,我省新一年度的高考加分政策在昨日公布,9大类考生可获得高考加分。其中,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所获得加分统一为5分。
1.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②获得云南省招委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的,参加省招考院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并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报考体育类不得加分)。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15分。
3.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4.我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5.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6.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8.烈士子女加20分。
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说明
同一考生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招考院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各项目分值不累加。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凡符合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公示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分值。
韩海阔(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