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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
体能测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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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
5月4日 |
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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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 |
5月5日 |
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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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 衢州 |
5月6日 |
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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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 绍兴 |
5月7日 |
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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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丽水 |
5月8日 |
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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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 舟山 |
5月9日 |
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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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
5月10日 |
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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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 (反恐防暴方向) 体能测试加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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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当天报到并进行体能测试。 |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均须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全省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的当天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人员应查验考生身份证、高考报名证与考生本人相符,确认考生已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后进行面试。面试实行淘汰制。面试结果由面试老师及考生签名确认(见附件4)。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工作人员发给面试合格考生《2008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附件3)。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成绩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考生,应在面试中表明意向,且上述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须达到260分以上,并需在规定时间内,加试立定三级跳远、引体向上、4米往返摸点跑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此三项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总成绩,但作为能否报考该专业的依据)。
体能测试必须严格按照《2008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工作细则》等规定(附件5、6、7、8、9)要求进行;测试结束后,将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刻制光盘,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的交通、食宿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三)确定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6个项目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6个项目(含加试的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单独确定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
(四)体能测试成绩的复核。由浙江警察学院组织人员在5月26日前完成复核,并于5月28日前将核准的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五)填报志愿。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凭《心理、体能测试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到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手续。
艺术、体育与公安志愿不能兼报。
对同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第二专业报考浙江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其第二专业在专科录取时视为第一专业。
(六)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考生。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结果和考生体检情况,将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七)政审划线。浙江警察学院本科和专科专业录取的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后同分按保留两位小数确认先后),按各市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全省统一划定分数线,划线比例为1:1.2。本科专业的录取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分数线;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录取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第四批分数线,体能成绩在290分(指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三项体能测试成绩)以上的优先录取。
(八)政审。省公安厅政治部将上线考生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细则》(附件10)要求,将政审结果填写在《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上线考生政审情况汇总表》(附件11)上,并与考生《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表》原件(附件12)一起及时报省公安厅政治部,不得借故缺报。政审工作人员应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如实记载政审中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报。
(九)录取。全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在7月中旬提前批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一次性投档。各公安警察院校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审录
(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录取中,考生文化分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一本分数线的优先录取;专科专业录取中,考生文化分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分数线的优先录取)。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报考公安警察学院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它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综合总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总分。
(十)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身高、体重、甲肝、乙肝、澳抗阳性等身体条件不合格或三个月内发现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一)其他。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司法)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需要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的专业及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08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待发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开展顺利。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公安警察院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特别是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录取等环节,要精心组织,分工负责,落实措施,严格按照标准,把好质量关。
(二)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实。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为杜绝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以增强招生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有错必纠,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咨询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招生通讯、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办法。学校组织编印招生宣传手册、招生简章,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以扩大影响,增加生源。要认真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特别是要给考生讲清今年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要把招生宣传与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
附件 浙江警察学院2008年招生生源计划及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