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一)设一个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均设A、B、C、D、E五个院校志愿(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三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按各类别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划定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可填报志愿。
(三)平行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考生须到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四)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另行发布。
(五)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
(六)具体填报志愿要求按普通高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