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07年度招生章程

来源:fjedu.com整理 2007-4-20 9:58:00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度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校址

  军工路2360号、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徐汇区虹漕南路杨家桥31号、浦东新区商城路1980号;

  3.招生层次

  高职

  4.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各省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6.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均为英语

  7.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9.录取规则

  三校生:

  在上海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上,按三门文化课+两门技能课成绩(技能课成绩按30%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除前述条件外,还要求三校生外语成绩在80分以上;

  高中生:

  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学费标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学费标准1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为7500元/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12.联系电话

  021-65742913;

  13.网址

  http://www.umcollege.com

  14.资助学生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4000元/年)或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3000元/年);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或学校助学金(均为1500元/年);

  对极为特殊的困难学生(如孤儿),可申请减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银行助学贷款(6000元/年);

  此外,学校还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机会。

  15. 其他须知

  监督电话:021-6588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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