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来源:fjedu.com整理 2007-5-7 8:47:56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是2005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学校校长及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由北京化工大学选派。学校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距天安门38公里。学校设置了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26个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学制四年,2007年面向全国招生3100人。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1000元(如调整,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学院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在学习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代码:13895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经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北京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条件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包括120%,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身体健康状况、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清方式录取。

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录取美术类考生的规则是:对统一组织美术专业联考的省区,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提档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没有统一联考的省区,我校认可其它院校本科层次的加试合格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不单独招收特长生,考生有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附则 
  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编:101601

电话:010-61598857010-615948470316-3380015

  E-mailzhangrui@mail.buct.edu.cn
  网址:http://www.ncbuct.com 或登陆http://www.buct.edu.cn 点击北方学院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或我校网站公布。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