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07招生章程

来源:fjedu.com整理 2007-5-14 14:16:56

贵州大学
1院校代码:442
2校址:贵州大学行政中心座落在贵州著名风景区—贵阳市花溪河畔。有花溪北校区、花溪南校区、蔡家关校区、太慈桥校区、小关校区、茶店校区等九个校区。另有经教育部批准招生的贵州大学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独立学院),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以及挂靠贵州大学办学的人民武装学院,地点:花溪区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5录取规则:
(1)专业要求:报考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无传染病。我校与法国方签有旅游管理专业对等互派学习计划,学校将根据学生在校前三年的学习、表现情况,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到法国学习一年。(详见贵州大学招生简章或贵州大学招生网)。对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经考生所在地招办确认的素描作品及色彩作品各一幅。
(2)语种要求:各招生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日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
(3)录取原则及专业安排
A、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B、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C、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D、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必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在此基础上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E、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能力测试,对体能测试合格,且文化上线者,按计划择优录取。
F、人武学院人武指挥专业招收25周岁以下未婚男性考生;军事体育专业须参加全省组织的体育测试。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G、收费标准
各招生专业的收费,严格执行贵州省有关部门核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报)。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贵州大学网址:www.gzu.edu.cn
(2)联系电话、0851-8292075(兼传真)
(3)E-mail:rso@gzu.edu.cn
(4)贵州大学科技学院:0851-8292093
8292091
8292094(传真)
(5)贵州大学明德学院:0851-473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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