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来源:fjedu.com整理 2007-5-27 7:39:44

高校代码:90021
校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60号           邮  编:230037
联系电话:0551-5766210 、5766231              传    真:0551-5766231
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招办负责人:刘老师 
网    址:www.eei.edu.cn                       Email:dzgcxyxc@163.com

学院简介:中国人民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全国重点高等军事院校之一,担负着为全军培养高素质新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及指挥人才的任务。学院创建于1979年9月,占地1600余亩。学院有以工学和军事学为主体的多个学科门类,具有多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全军首批本科工作评价 “教学优秀单位”和总参合肥科技创新工作站的牵头单位,学院拥有一支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军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和多个全军重点建设学科,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多个全军重点建设实验室。 
      
录取规则:1、基本条件: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男生(部分地区招女生,见当年计划),年龄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9月1日),未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身高162cm(女生160cm)以上,裸视4.5以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进档考生一般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由学院统一调配,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录取。根据学院专业需要,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
3、一般仅从第一志愿的考生中录取。生源不足时,从非第一志愿或服从志愿的高分考生中录取。
4、三好学生、学生骨干、特长生及军人子女在进档条件下优先录取。
5、学院生源基地的考生在进档条件下优先录取。

入学待遇:入学后,经政审、身体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军籍,不缴纳学费、食宿费,享受军队供给制待遇,每月领取津贴。

毕业分配:毕业后享受副连职军官待遇,授予中尉军衔,分配到部队、科研单位和院校担任指挥员或从事技术、科研、教学等工作。成绩优良者,可免试或推荐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电子指挥与工程、军事情报、信息工程、雷达工程、军用光电工程、自动化、空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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